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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2 / 2)

②奥弗利翁:公元前三世纪古希腊诗人及语文学家。

③科洛布斯:腓力基亚太子,卡桑德拉的未婚夫,死于特洛亚战役中,死前曾发疯病。

④乔伐尼?安德烈亚:十五世纪人文主义语文学家兼法学家,另一说是十四世纪佛罗伦萨教会法学家约翰?安德烈亚。

⑤巴诺米塔:即安东尼?贝卡德里,十四世纪布伦尼人文学家及法学家,另一说系十四世纪意大利神学家“巴诺米塔人尼古拉?泰台斯高”,著有关于教廷规训之作品不少。

⑥巴巴西亚斯:十五世纪意大利法学家。

⑦雅松?德?马依奴斯:帕杜亚大学名法学家。

⑧卡耶特:十五世纪路易十二弄臣。

⑨即“疯子约翰”,早卡耶特一世纪,作者故意说是卡耶特之曾祖。

来没听说过,在巴黎,有人在街上出卖烤肉的肉味。老板说他不能让他的肉味来养活小工,于是发下大话,如果小工不付钱,他定要留下他的钩子,叫他扛不成活①。

“小工抽出自己的棍子,准备打架。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爱看热闹的巴黎人从四面八方跑来看热闹。这里边偏巧就有那位巴黎市民、弄臣约翰老爷。烤肉店的老板一看见有他在场,便向那个小工说道:‘我们的争端请这位尊贵的约翰老爷来仲裁,你看如何?’那个小工说道:‘你找谁我也不在乎!’

“约翰老爷听罢双方争吵的原因,叫小工从袋里拿出一块银币来。小工拿出一块‘菲力普’放在他手里。约翰老爷接过钱来,放在左边的肩膀上,仿佛要戥一戥它的重量;接着又把它放在左手掌上敲了一下,仿佛要听一听成色的好坏;后来又把钱放在右眼上,仔细看一看钱上的花纹是否清晰。周围看热闹的人都看呆了,一声不响,烤肉店的老板耐心地等待着,小工感到失望。约翰老爷拿着那块钱在烤炉门口敲了好几遍,然后做出法官的威严姿态,象拿起权杖似的举起弄臣的手杖,头上戴好翘着象风琴管子似的纸耳朵的猴头貂皮小帽,一连咳嗽了两三声,大声说道:

“‘小工因为就着烤肉的肉味吃面包,法院依照民事案件判他用钱币的声音偿付烤肉店老板,双方回家各安生业,免付讼费,等因奉此。’

“巴黎这位弄臣的判决太公正了,当地的学者无不感到惊奇,他们疑心这是不是巴黎最高法院或者罗马的十二法官法庭,甚至于雅典的三十一人最高法庭判的,连他们恐怕也判不了这样公正。因此,你想一想是否愿意请教一下疯子的意见。”

①另一种解释是:“他定要敲掉他的牙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