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行拿到戒指,并没有立刻拿到若昕面前。
在过去的十多年间,作为佣仆,他尽全力照顾她,为她寻来羡慕却触不可及的市井烟火;作为知己,他随时倾听她的苦恼,随心开起令人捧腹的玩笑,随处为她奉上一道并行于人间的身影;作为私心的唯一拥有者,他静默地守护着她如沐冬阳或为檐雨沾湿的所有神情。
而当谈及厮守一生的事,他不禁却步。那要有比触摸彼此更大的力量。目前连工作都未能找到,他无法像做那些事一样的不假思索,一开口就说出没有任何基石的承诺。
那枚戒指在他的手心,变得无比沉重,就像一枚缩小的磐石,最后由他收入匣中,即刻用心准备一场又一场的面试,反复阅读毕业论文的每一处细节。
很快若昕向他问起去胡家的事,她问的是:“你婶婶炖的笋好吃吗?”
她之所以会知道,是因为那天胡思杜来书店找景行回去,说的就是“妈说周末炖了你最爱吃的笋,让你那天回家去吃饭。你放在桌子上的衣服,她也穿上了。”
当时她正好也在。那件衣服的绸缎是景行从新城买来的杭绸,方襟款式则是由若昕亲手裁制。
她并没有问其他的话,只是问江冬秀的笋是否好吃。景行点头。她笑了笑,没有再多问什么,继续埋头刺绣。自新城回来后,她对刺绣工作的拼命态度比从前更甚,而且花样也愈发繁杂。她把第一幅山水石桥绣入旗袍的裙摆,是在清明时节。景行看见后,除沉默的惊叹外,再无法表达出其他的评价。
她说:“第一件是给自己穿的,仔细看很差,桥上的望柱参差不齐的,倒影的颜色绣得也不够浅。”之后她确实穿着那件衣服去扫墓。她没有墓冢可看望,走到郊外无人处,也未焚香点烛烧纸,而是摆出几碟精致的点心。景行认得其中几样是孟氏最爱吃的,而另几样,他也能猜出是谢欲所爱。无论如何,她也没有忘记,那是抚养爱护她十多年的父亲。
她坐在草茵上,凝视着不远处一大片或紫或黄的野花。它们很小,既无幽香,花色也并不明艳,连名字也没有,却拥有着极盛的生命力。春雨一洒,又是一片。最后她每样都吃了一块,把其它的都掩入春泥之中。直到她做完,才发现景行也在她身后的树下,以几近同样的姿势坐着。
她走上前,他泛起笑,抱怨道:“都不分我吃。”
她也笑了,回答:“谁让你自己不来讨,我又不知道你又陪在我的身后。”
景行看着她被潮地洇湿的裙摆,说:“这样的衣服一定会卖得很好。”
“多亏春黛,之前提到一句最近流行复古,我想光是用古时花样和纹路的复古还是太单调,如果能把各家名画也绣进衣服,一定会得大家的喜欢,说不定能卖很多很多的钱。”
“你又要做什么?那么缺钱。”
她平静地说:“当然要用钱啊。若是你找到工作,总得要用钱去打点上司和同事的关系吧。万一别的人都送了,就你不送,那多尴尬。”
见景行不语,她觑他一眼,问:“你反感做这种事吗?”
他摇头,对她说:“你知道吗?我要不是因为送礼,根本不可能遇见你。”
他把那年将玉佩送给管家的事告诉她。她听后哂笑道:“那你后来怎么不跟我说啊,我就让人拿别的东西跟他换回来了。”
“只是一样过去的东西,换回来也没意思。”
“有啊。”她嗤笑道:“让你天天戴着,一看见它就能明白平时要聪明变通。不然你呆呆的,又得让人欺负去。”
到六月初,他终于找到一份文员的工作,薪酬不高,好在是大公司,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即使身在乱世,工作也算是安稳。不过有半年的试用期,等到十二月才能转正,在那之前,工资只有正式员工的一半,但若是节俭度日,也够用于日常开销。
若昕在他毕业那天,正式将书店托付给锁红。
一日下班,景行往那条街上去买松糕,顺路经过福开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