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主意。”马万喜现在只会说这几个字。
夏臻给的办法真的太好了,难怪他说这件事做好了,比文学社更有搞头。
到时他们旦大就会成为第一所搞出志愿者社团的大学。
而他们则是旦大第一个提出志愿者构想的社团,光想想就激动得不行。
“等你们决定行动后,我再帮你们提些具体的意见。”见他兴奋成这样,夏臻非常理解他的心思。“只要第一炮干成了,后面就好办了!”
所有人都只会记得首创者,别人再模彷他们,性质就两样了。
如果把这个功劳交给校团委,给他一个副部长职务,应该不会很难。
这不是他钻营,而是想把工作做好,有些规则必须遵守。
不管是学生,还是校团委,或者学会生组织。
“你呢?难道没兴趣加入校团委?”见他没有提自已,马万喜惊讶地问。“这可是好机会,你也可以提要求的。”
夏臻就像是诸葛亮,帮自已提出各种各样好的建议。
总不能他自已什么好处都没得到吧!
“我的主要努力方向在别的地方,你先成功了再说,到时我就来投靠你。”夏臻笑着解释道。
他有自知之明,靠着前世的经验,提些意见可以。
真要在机关跟人斗智斗勇,肯定比不过马万喜。
与其这样,不如早点把他扶上去,这样等他成功了,自已就多了个助力。
“也行。”马万喜却当真了。“等哥哥成功了,就罩着你。”
他总算有些理解刘备的感觉了,为什么邀请诸葛孔明出山后,会说我得先生,如鱼得水也!
有这样一个厉害的人在身边,感觉真是太舒服了。
下午放学后,他急不可耐地去找谢雅云,把夏臻的最新意见说了一遍。
“加入校团委?”谢雅云自言自语了一句。
这个主意确实不错。
学生会虽然好,肯定比不上校团委。
何况团委领导是老师,而学生会全是学生组成的,越是这样的组织,反而越不好相处。
原因很简单,因为学生会的干部都需要成绩,彼此属于竞争关系。
而校团委虽然也有竞争,但是上面有老师把关,内部肯定会和谐许多。
“如果你觉得可以,我们就商量一下,抽个周日,两个班一起搞场活动,把志愿者这个社团的名号打响。”马万喜信心十足地说道。
第一项活动,就是爱国卫生运动,在全校组织一次免费大扫除。
现在学校虽然也很干净,但是肯定存在很多死角。
等这些地方清理后,再大力宣传一下,效果就出来了。
“我觉得可以搞。”谢雅云想了想,觉得没反对的理由,就点了点头。“夏臻帮你出了这么多主意,他自已不参与吗?”
虽然他们是好朋友,但是也太好了吧!
自已身边也有几个好闺蜜,也没他这么无私。
“他的主要精力在文学创作上。”马万喜解释道。“对了,他写的《包青天》前三本小说,已经出版了,你帮他宣传一下,让班上有条件的同学,买一本支持他。”
虽然已经跟不少朋友说过这事了,也不知道对销量有没有帮助?
“好的。”谢雅云对他印象一向不错,自然不会拒绝。“他连小说都出版了,确实没必要像我们这样拼命!”
夏臻有文学这个特长,已经走在别的同学前头了。
而马万喜有家里支持,做什么都会很轻松。
自已没有后台和背景,能力也不出众,所以必须全力以赴,否则以后会后悔。
“他不是没必要拼命。”马万喜得意地回答。“可能是觉得我在这方面天赋比他好,所以等我成功了,就能拉他一把。”
别看他在夏臻面前时,智商老是被他碾压。
在别人面前,他的脑子却特别好使。
如果换成其它人,听夏臻这样说,肯定会当成玩笑话。
他却相信那是夏臻的真心话。
因为有的人天生不好斗,喜欢躲在幕后充当军师,让别人去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