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至君立在窗前,背影无限落寞。
不顾我的强烈反对,他大力拉开窗帘,冬日的阳光透过落地的玻璃窗户照进房间,光线里细小的灰尘在飞舞,从二十一楼往下看过去,可以看到辽阔浩瀚的湘江。
各种船只在江面上行驶而过,它们都有自己的方向和轨迹。
我走过去,站在他旁边,轻声说:“那天……我真的是万念俱灰……觉得生无可恋。”
他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而是伸出手揽住我的肩膀,他的下巴磕在我的头上,轻轻的鼻息扑在我的耳边。
我闻到他身上那种熟悉的、淡淡的香味。
他跟林逸舟都是挑剔的人,在对香水的选择上却是难得的一致,大概因为这个牌子原本是做烟草起家,而烟草又蕴含了男性的刚烈。
不同的是,林逸舟用的是“冷水”,而许至君用的是“回声”。
回声,许至君,我曾认为,他是我这浅短生命中所有美好事物综合而成的、经久不息的,回声。
我努力用平静的语气对他说:“许至君,我早就跟你说过,我跟你以往认识的那些女孩子不一样。我不是那种健康的、明亮的女孩子,不是在那种富足的、温暖的环境中长大,我不像她们,有很多很多亲人、很多很多朋友,我只有一份爱,要么不付出,要付出,就是全部。”
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也许你根本就背负不起。
他沉默着,没有回应。
然后,他终于开口说了一句话,使我努力抑制了很久的眼泪,轰然砸下。
他说:“那天我把你从冰冷的江水里抱回来的时候,我只有一个念头—带你回来,让你快乐,给你幸福,虽然,我可能没有这个机会了。”
窗外是亘古不变的苍茫夜色,灯火明亮的大桥上有川流不息的车辆,这座城市看上去永远没有悲伤。
我好像看见林逸舟坐在我面前,眼神里充满怨怼。
我伸出手去想要摸一下他的脸,那张我深爱的、轮廓嶙峋的面孔。
我开始断断续续地说话:“都是你的错,你为什么不肯跟我好好一起,如果不是你那么任性,我们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们也许比现在快乐得多……”
他一直看着我,在我的手快要触摸到他的脸的时候,他的样子渐渐变了,渐渐地,变幻成周暮晨的脸。
记忆里的周暮晨,眼神是这么淡漠残酷,他冷冷地看着我,一语不发。
我静静地承接着他的端详。
周暮晨,你仔细地看看我,都是你令我对爱如此畏惧,如此厌倦。
在尚不懂得爱是何物的年纪,因为错误地遇见了你,几乎摧毁了我这一生对爱的向往。
夜风吹起窗帘,我在漆黑的房间里与自己的臆想对峙,时光轰然倒退,那个穿着白色衬衣,眼神清亮,神情倔强的女孩子是谁?
她的皮肤还没有被泪水洗礼过,她的手指还没有被烟草熏染过。
一切伤害还没有登台。
那是四年前的我。
等到你们有什么关系了,我就不是打她了,我会直接杀了她!
时光倒退至四年以前。
长沙因为一场盛况空前的名为“超级女声”的选秀节目而声名大噪。
那个节目的影响力竟然可以让当时还只是一个普通女大学生的李宇春登上美国《时代》的封面,这对那些从小就怀揣着明星梦的女孩子来说,无疑是展现自己才华的舞台,成就自己梦想的捷径。
那个夏天,Beyond在长沙上演的绝版绝唱吸引了大量的歌迷前去捧场,一场告别演唱会选在长沙举行,这也是头一次。
那些都是跟我没关系的事情。
发生在我身上的,只是这偌大的长沙城里微不足道的小事。
某天下午五点半,放学的时候,我冲出教室之前,我的朋友谭思瑶慌慌张张地拦住我,表情十分凝重。我不耐烦地催她:“有什么事快说,姐姐赶着打架去。”
她朝四周看看,压低声音,神色焦躁:“我今天去办公室的时候听见老师说要彻查‘粉笔灰’事件”。
我呆了一下,过了半天,才明白她的意思。
上个星期期中考试,监考的是一个自我感觉非常好的中年女老师。
我远远地看到她的背影的时候就有点恶心,她顶着一头我最反感的方便面鬈发,穿着朱红色的漆皮高跟鞋,整层楼都是咯噔咯噔的脚步声。
谭思瑶好心地安慰我:“说不定她的正面挺好看的。”
等她站到讲台上拆封试卷的时候,我回头对谭思瑶翻了个白眼。
谭思瑶天真地扔张小字条过来,上面写着:说不定她人好呢,记得有答案传给我啊!
可惜这个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其实在别人眼里毫无美感的中年女老师丝毫不给乐观的谭思瑶同学面子。
当她瞪着一双圆眼睛像红外线一样扫视教室的时候,我心里不得不叹息:死了死了,这次死了。
如我所料,整堂考试下来我连一道选择题都没有抄到。收卷后,一贯好脾气的谭思瑶伏在桌子上怒气冲天地说:“放点水她会死吗!”
“就是,会死吗,会死吗!”旁边的冯妍一边像复读机一样重复着谭思瑶的话一边整理着书包。
忽然,她停下了动作,对我们露出一个简直可以用“****”来形容的笑容。
我看着她手里那包白色的小药丸,捂着胸口说:“春药!你想干什么?”
她对我极其鄙视:“程落薰,你脑袋里能不能少装点****的东西啊?全世界的药都是春药啊?这是泻药,告诉你,前几天我哥哥买了放在我包里忘了拿走的,你们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