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带一条,计用斜纹绸三百“奥纳”又半,半白半蓝(或者就是我记错了)。
佩剑一口,不要瓦棱西亚的,短刀也不要萨拉哥萨1的,因为他父亲憎恨那些专门喝酒的旧时代的贵族和新皈依的教混子跟憎恨魔鬼一样。高康大佩一口精致的木剑和一把熟皮的短刀,涂色镂金,人人喜爱。
荷包一个,是一只大象的卵泡做的,这只象是利比亚总督普拉孔达尔先生赠送的礼物。
长袍一件,计用与上面同样的蓝色丝绒九千五百九十九又三分之一“奥纳”,全部用金线对角绣花,从一定的角度看,可以闪出一种莫可名状的色彩,有如飞鸽颈上的颜色,变化万千,使人目眩。
帽子一顶,用白色丝绒三百零二又四分之一“奥纳”。式样又宽又圆,完全适合他脑袋的大小,因为他父亲说摩阿式2的帽子戴在头上跟扣上一块面一样,有一天会要倒霉的。
羽饰是一根美丽的蓝色大羽毛,是希尔喀尼亚1古国鹅身上的一根翎毛,插在右边耳朵上面,风采十足。
帽花的外壳是金的,重六十八“马克”2,里面用珐琅镶着一个人像,这个人像有两个头,彼此对视,四只胳膊、四只脚、两个屁股。柏拉图在《会饮篇》里说人类在神奇的原始时期就是这样的。人像的周围用伊奥尼亚3文字写着:“АГАПhoγzhteitАeАγthΣ。”4脖子上戴的项链,是一条重二万五千零六十三“马克”的金链条,由一颗颗大珠子串成,每颗珠子之间是一块碧绿的玉石,雕刻成龙的形状,龙身上嵌满钻石,光彩夺目,跟古时尼凯普索斯国王5戴的项链一样。这条项链一直垂到肚脐眼,终身受用无穷6,这是希腊医学家所肯定的效果。
手套一副,用魈7皮十六张,边皮用“狼人”8皮三张,皮料都是遵照圣路昂9那些玄学家的秘方硝制的。
1瓦棱西亚和萨拉哥萨都是西班牙地名,当时以产武器出名。
2即摩尔?阿拉伯式或称犹太式的。
1希尔喀尼亚:中亚细亚古国,在里海之东,波斯之北。
2每“马克”约合二三五克,六十八“马克”相当于十六公斤。
3伊奥尼亚:中亚细亚古国。
4“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圣?保罗语)见《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第五节。
5尼凯普索斯:公元前七世纪的埃及法老,据说是位天文家及幻术家。
6据说玉石有帮助消化及多子强身的效能。
7魈:山里的妖怪,神话里的鬼怪。
8“狼人”:妖怪,夜里会变狼出来害人。据说“狼人”的皮刀枪不入。
9圣路昂:维也纳河上游一座修道院,离施农不远,作者在作品里常嘲笑那里的修士。
指环(这是他父亲为表示古老的贵族家世,叫他戴的),左手食指上戴一颗红宝石,有驼鸟蛋那样大,用赤金镶得非常牢靠。同一只手的无名指,戴的是一只四合指环10,嵌工的美妙,谁也未曾看见过,钢不挨金,银不碰铜,是沙普伊1舰长和他得力的助手阿尔高弗立巴斯2造的。右手无名指戴一只螺旋形的戒指,上面镶有一粒纯净无瑕的红色宝石,一粒尖形的金刚钻,还有一块比逊3翡翠,价值连城。美朗都国王的御用玉匠杭斯?卡维尔曾估价约值六千九百八十九万四千零十八块“大羊毛金币”4,奥格斯堡5的豪富弗格家族6的估价也与此相仿。
10由金、银、钢、铜四块金属镶嵌而成。
1指诗人克洛德?沙普伊或舰长米舍尔?沙普伊,都是作者的朋友。
2即作者本人。
3比逊:天堂四大河流之一,盛产黄金,见《旧约?创世记》第二章第十一节。
4币上铸有agnusdei(天主赎罪羔羊)字样。
5奥格斯堡:德国城名,以首饰银器出名。
6弗格家族:是查理五世时德国富可敌国的财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