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3 / 3)

物权法对于“抵押财产范围”和“不得抵押财产范围”均有兜底式规定。本法第180条第7项关于“抵押财产范围”的表述,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是用排除法来规定“抵押财产范围”的;本法本条款第6项关于“不得抵押财产范围”的表述,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是用列举法来规定“不得抵押财产范围”的。可以感知,对于“抵押财产范围”是含有“从宽掌握”的意思,对于“不得抵押财产范围”是含有“从严掌握”的意思。

零物权范围是完全法定的、不能移易的,钉是钉铆是铆,是任何人也不能打折扣的;有物权范围是法定的和意定的两者相结合的产物,常常发生意外的事情,如抵押人使出的抵押物令债权人不满意而搁浅,使法定的抵押范围于当事人协议过程中大打折扣。换言之,就是“不得抵押财产”的零物权范围于执法过程中没有意定的阻碍,法律效力相对较稳定一些;“抵押财产”的有物权范围于意定过程中发生阻碍,法律效力相对较浮动一些。

用所有权不明的排除法、使用权的排除法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的排除法来一一排除,既不与本法第180条第7项关于“抵押财产范围”的兜底条款发生直接冲突,也不与本条款第6项的兜底条款发生直接冲突,又完全符合物权法之“物权法定、物权确认、物权公示、物权保护”的四大原则。

本条款第6项的兜底条款,只要一涉及到不得抵押财产范围的零物权元素,肯定存在一定规格的零物权。至于到底存在哪些等级与种类的零物权,也很难一一对号入座,因为涉及面太广泛了。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2)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3)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4)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5)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这些限制抵押的范围,正是抵押担保的重点的零物权对象,有的内容是本物权法没有规定过的。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84条

相关名词:

法定不得抵押的范围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