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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节 佩服吧(2 / 3)

钢笔大奇:“你经历过好几次试炼……你胸口那个……靠!是岁月之匙!”

“现在才发现,怕了吗,晚了!”马克西道:“我生气了,钢笔,现在你不想搞什么试炼,我也不同意!我也告诉你一点你不知道的,试炼的规矩我懂,由我发出试炼要求,具体的试炼项目由我来决定!”

钢笔一阵沉默,气焰不再那么嚣张:“那你想出来的项目是什么,要跟我比什么?按照试炼的规矩,只要是正常合理的比试方式,证明你比我强,你就赢了。”

现在换成马克西沉默了,很显然,刚才他是说气话,关于上位精灵使的试炼,他一点主意都没有。

“不知死活的家伙。”贝奥夫低声道:“你只需跟他比,在大粪池子里游泳、潜水,不带护目镜和潜水用具的那种。我以人头担保,只要你率先跳进粪坑,它一准儿投降认输。”马克西对他怒目而视,贝奥夫道:“看什么看,这招还是你发明的,从魔杖罐头开始,貌似上档次的宝物和神仙,都怕尿盆。”

“你今天很欠扁,这档子事情解决后,我们需要谈谈。”马克西指着钢笔道:“钢笔,记住我的座右铭,我有办法收拾你。”

钢笔:“哦?”

“虽然不是今天。”马克西道:“我警告你,我的手段极其毒辣残暴,如果你不想死的话,就马上从我眼前消失,不然的话……”

钢笔道:“色厉内荏,我用词没错吧,说的就是你了。”

“这可是你自找的。”马克西恼羞成怒:“钢笔,我听唐古拉说,你很喜欢写作?”

贝奥夫、维格拉夫、艾利迪普斯与刚刚加入的琳斯特拉四人不由自主的相互交换眼神,他们大体上知道,马克西要干什么了。而且他们知道,嗯,是知道,不是相信马克西能够做到,而他们知道马克西赢了。

钢笔道:“那个自称鲜血之王的笨蛋?哈哈哈,我的确热爱写作,怎么,莫非你要跟我比比写小说?这是个好主意,若是你乱七八糟写上一篇上百万字的长篇出来,是否有人看是一回事,光是要写完它,怕不是都要十年时间。难不成我们的试炼还要持续时间不成,你小子,够狡猾的。”

“现在这个浮躁的时代,一篇百万字小说,一年就写出来了。”

“这怎么可能!”

“你落伍了,钢笔。”马克西道:“嗯……跟你这种写作上的菜鸟比试,实在是自降身价,跌份儿。这样吧,落伍的钢笔,看在你也是写zuo''ai好者的份上,既然今天有空,我呢,就勉为其难,教你几手写作的技巧好了。”

落伍的钢笔大怒,随即怒极而笑:“就凭你?”

马克西冷笑回应:“钢笔,你很嚣张嘛,就凭你的态度,技巧我不教你了,现在,我说几个构思出来的小说桥段,就可以让你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你小子说话也不怕闪到舌头!”钢笔道:“说!若是真能让我感到佩服,格林之镜送给你又如何!”

马克西点头:“待会儿你别像尤特娜女神那样管我叫爹,我就心满意足了。““啥?”

“落伍的小钢笔,你听好了!”

马克西开始抖他的包袱,愤怒的钢笔没有察觉到,身边有四个人对自己报以怜悯的目光。贝奥夫他们清楚得很,马克西哪里有什么写作的能耐,但是六百年后埃斯皮马斯的小说全集,他可是读完了的。那数十部横跨六百年依旧能大卖特卖火热的小说,里头有无数的经典桥段可以拿出来忽悠人的,即便是原作者也能忽悠。

那都是些神马经典桥段呢?

女主角听到什么噩耗,不管她手里端的什么,一定会啪啦一声掉在地上,如果是个妇人,就一定会眼一翻,,然后晕倒,旁边的人马上冲到她旁边:妈、太太、伯母,你怎么样了?如果男人,那大多就是心脏病、哮喘了遭遇突变,伤心难过时冲到外面,天气一定是打雷下暴雨临死前的话一定交待不完不敲门闯进去一般会遇到两件事,上吊和亲热女主角或男主角一般在一部电视剧中至少洗一次澡女扮男装被识破一般有以下四种方式:帽子被打掉,掉进水中,碰到胸部,换衣服被看到好人躲进府中,任坏人怎么搜一般都搜不到一般坏蛋用刀枪对着主角时不是废话就是愣神儿,坏蛋头子第一次都死不透,总要垂死挣扎一下,非要再被砍一刀再死女主角的英雄死了,女主角落下一滴晶莹的泪水,英雄原地复活主角多高的悬崖也跳不死,珠穆朗玛上摔下来也会平稳落地。然后失忆,再被某MM照顾,并且日久生情。跳下去永远也死不了的悬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