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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网文的写作技巧(2 / 3)

4、文学会死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们还在使用着语言,而文学就是语言的艺术。

对此,红袖作者作如是说:

黄孝阳:

文学当然是不会死的。但文学是在边缘化,至少,是越来越脱离所谓主流的视野。它在不停地往后退,最后退到人们的心里。

这里有必要对文学给出定义。快餐文学不是文学,妓女文学不是文学,短信文学也不是文学……那些都是“伪文学”。

文学是内心的需要,是获得救赎的门,是通向彼岸的桥梁。它是智慧的沉思,是生命的荒芜,是历史的尘土,是语言的盛筵。

它是美的。文学也需要更多手段来传播。网络是一个很好的途径。还有其他。

红领巾1976:

我想,既然整个世界都是在螺旋中上升的,那么小说也应该如此,繁荣也好,没落也好,都是进化的必然。至于个人感受,小说不是理想,也不是生活,我们只是相互索取,相互利用,前面说过的。

梅轩花主:

“现在中国当代文学回到了它应该在的地方。”从哪儿回到哪儿呢?简言之,是从“为政治”回归到“为人生”。即写作重心的转移。

中国的传统小说提倡“文以载道”,即文学为政治服务。这个认识是片面的。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作家声称要重写文学史,提出了“新时代文学”的概念,即把以政治为中心的写作方向转移到“意在表现自己”(朱自清),表现写作者的个性,人格。通过写作成为真正的个人。

关于纯粹的文学的出路。这个问题其实是高雅文学与流行文学的市场效应。显而易见,流行文学因其世俗化更具生命力。床头放两本书,一本是世界名著,一本是金庸的武侠小说,可以肯定地说,大部分人更愿意读后者。

由于写作方向的改变,国家养着的作家已经很少了,文学是商品已被大家认可(以苏青、张爱玲为代表的海派作家观点:为生活而写作),文学撩开了神秘的面纱走向了平民化。

生活是小说的叙事资源,叙事是对生活的理解,生活在继续,文学当然不会死。

秦潮:

综观当今文坛,我对邱华栋“当代文学不仅没有虚弱无力,相反呈现了接近真正繁荣的时期”的观点不以为然,只要我们仔细浏览当前上架的小说,我们就可以很简单的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当今文坛还没有真正文学意义上的精品小说。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一种虚假的繁荣,这种繁荣是急功近利的,是资本驱动的结果。但是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这种资本驱动的结果加之于文学本身的轮回和社会的进步,势必促使文学再一次回归它的本源,这时候,一个文学的真正繁荣时期也就不远了,所以,对邱华栋的“我,或者比我年轻的作家,有望成功。”这一论点,我又十分赞同。

艾旻:

先我们要区别一下作家和写手。

真正的作家,是用心看世界,用灵魂感悟世界,面对名利的诱惑,耐得住寂寞与清贫,坚守自己的原则,踏踏实实写作的人,与平庸的写手最大的区别,是他们会了解市场,分析市场,但是决不会被市场牵着鼻子走;他们也许会有为了生活卖字的时候,但是决不会把卖字当职业。他们写出的东西,结合了市场,但终究也会引领潮流,引导市场。

我们这个浮躁的社会里,只要还有这批坚实的文学守护者在,文学就有前途,就有明天。

从唐诗松词的鼎盛时期,我们不难发现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生活的富足,原来与文学也是息息相关的,或许,起码的温饱问题解决了,我们才有闲情逸致来侍花弄草、吟诗做赋。

邓小-平说过:发展才是硬道理。经济迅猛发展的潮流席卷了全国的每一个角落,在这种大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心态浮躁,一切追求效益,也是情有可原的,是所有社会发展过程的必然经历。走过这段时期,我们进入繁荣富强的社会,文学也终究会走向欣欣向荣的明天。或许,这个时期,可以叫做文学发展过程中的一段黎明前的黑暗,一段无比地接近光明的黑暗。相信西方发达国家也曾经过这么一段时期。

跟80年代或许以前的年代相比起来,如今的文学摆脱了很多的桎梏,不必承担太多本不应该属于它的使命,获得了自由,日益呈现多元化的趋势,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一点将更加突显。文学的明天将更加辉煌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

对于目前文学传播方式的多样性,可以说是文学的盛事,很多传统纸媒被市场左右日益媚俗,而很多纯站受市场冲击相对较小,有一份属于文学的纯净,越来越多的纯文学爱好者凝聚在网络,成为文学最坚实的守护群体,这是文学的幸事。

经济的发展,是文学的希望所在,是纯文学爱好者的希望所在,也是站的希望所在。

我赞成邱华栋的话:只要文字还在,只要语言还在,文学就永远不会死。

杨中标:

邱华栋是我比较喜欢的青年作家之一,他在《当今写小说还有前途吗?》一文中的很多观点,我是同意的。近年来对什么是“纯文学”,文学“边缘化”等问题的讨论已经很多了,大家争来争去,莫衷一是。

我想问的是,有“纯文学”这个东西吗?纯度是多少才算“纯”呢?这就像我们平时喝过的白酒,乙醇含量为38度的,你能说它不是白酒吗?再拿58度和65度的相比,58度的白酒就不是酒吗?我看乙醇含量真正达到96%的,那才不是白酒,而是工业酒精。我们要知道,文学从来都没有停滞过,它发展到今天已经派生出许多新的样式,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的需要。正如邱先生所说,“当代文学不仅没有虚弱无力,相反呈现了接近真正繁荣的时期”,我们不妨把当下的文学称之为“泛文学”。

关于文学的“边缘化”甚至“消亡”的问题,早就有人提过——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中国作家叶兆言、韩少功等人,都曾在10多年前指出过文学创新的危机和文学消亡的可能。但他们主要是在创新不易、甚至不可能这个层面上谈及的。本质意义上的文学从来就不在中心,用“中心论”这个话题来讨论文学,本身就是对文学的一种嘲笑,这是一个被颠倒了却不断被当成事实又不断加以引用的基本常识。回过头看看,唐诗宋词不在“中心”,明清小说不在“中心”,只有所谓的“革命文学”才进入过“中心”。因此,那些企图把文学拉进“中心”的行为都是短命的,恰恰,只有当文学真正“边缘化”时,文学才有广阔的生存空间和前景。

卢江良:

文学会不会死?这一点上我跟邱华栋的意见一致。文学不是那么容易死的,说文学会死那是某些人的杞人忧天。对邱华栋所说的“当代文学不仅没有虚弱无力,相反呈现了接近真正繁荣的时期。”我觉得他过于乐观了。我个人认为目前的文学繁荣是一种虚假的繁荣,换句话说是一种伪繁荣,繁荣只是表象,实质跟真正的繁荣相距甚远。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源是,中国的作家太过于聪明了,他们只知道迎合、追风。他们中间很少有真正为内心而写作的,他们的笔只是在一味地为利益而摇摆。但不管如何,中国的文学还是不会死,因为总有极少数的作家坚持着心灵的写作,文学的生命会在他们笔下维系和延伸。

终身监禁:

没有必要关心小说的前途与文学的命运。既然总是有人在写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文学就还会延续。谈当代文学的寂寞或某些文学的风靡是无聊的事。有些类型的文字注定是要寂寞的;风靡的文字是“时尚”,超出了文字本身,比如很久以前的“革命”与“政治”文学,比如现在的“痞子/流氓/人渣文学”,“女性身体文学”,“少年叛逆文学”……,是时代的品牌标签。

怎样写小说?

老舍:

小说并没有一定的写法。我的话至多不过是供参考而已。

大多数的小说里都有一个故事,所以我们想要写小说,似乎也该先找个故事。找什么样子的故事呢?从我们读过的小说来看,什么故事都可以用。恋爱的故事,冒险的故事可以利用,就是说鬼说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们无须发愁。不过,在说鬼狐的故事里,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处理得像活人;即使专以恐怖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吓的也还是人。假若有人写一本书,专说狐的生长与习惯,而与人无关,那便成为狐的研究报告,而成不了说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见,小说是人类对自己的关心,是人类社会的自觉,是人类生活经验的纪录。那么,当我们选择故事的时候,就应当估计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么价值,有什么启示;也就很显然的应把说鬼说狐先放在一边——即使要利用鬼狐,发为寓言,也须晓得寓言与现实是很难得谐调的,不如由正面去写人生才更恳切动人。

依着上述的原则去选择故事,我们应该选择复杂惊奇的故事呢,还是简单平凡的呢?据我看,应当先选取简单平凡的。故事简单,人物自然不会很多,把一两个人物写好,当然是比写二三十个人而没有一个成功的强多了。写一篇小说,假如写者不善描写风景,就满可以不写风景,不长于写对话,就满可以少写对话;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没有人便没有事,也就没有了小说。创造人物是小说家的第一项任务。把一件复杂热闹的事写得很清楚,而没有创造出人来,那至多也不过是一篇优秀的报告,并不能成为小说。因此,我说,应当先写简单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创造。试看,世界上要属英国狄更斯的小说的穿插最复杂了吧,可是有谁读过之后能记得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呢?狄更斯到今天还有很多的读者,还被推崇为伟大的作家,难道是因为他的故事复杂吗?不!他创造出许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们的李逵、武松、黛玉、宝钗,都成为永远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创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为什么要选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惊奇是一种炫弄,往往使人专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与人生的关系。这样的故事在一时也许很好玩,可是过一会儿便索然无味了。试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侦探小说,哪一本里没有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几本这样的小说成为真正的文艺的作品呢?这种惊心动魄是大锣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动。小说是要感动,不要虚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惊奇,不如人与事的亲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长的意味。假若我们能曲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义,则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动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说是对人生的解释,只有这解释才能使小说成为社会的领导者。也只有这解释才能把小说从低级趣味中解救出来。所谓《黑幕大观》一类的东西,其目的只在揭发丑恶,而并没有抓住丑恶的成因,虽能使读者快意一时,但未必不发生世事原来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态度。更要不得的是那类嫖经赌术的东西,作者只在嫖赌中有些经验,并没有从这些经验中去追求更深的意义,所以他们的文字只导淫劝赌,而绝对不会使人崇高。所以我说,我们应先选取平凡的故事,因为这足以使我们对事事注意,而养成对事事都探求其隐藏着的真理的习惯。有了这个习惯,我们既可以不愁没有东西好写,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级趣味。客观事实只是事实,其本身并不就是小说,详密的观察了那些事实,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才是我们对人生的解释,才是我们对社会的指导,才是小说。对复杂与惊奇的故事应取保留的态度,假若我们在复杂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贯的道理,于惊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释,我们最好不要动手,因为一存以热闹惊奇见胜的心,我们的趣味便低级了。再说,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亏在故事的穿插太乱、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极成功的地方,可是全体的不匀调,顾此失彼,还是劳而无功。

在前面,我说写小说应先选择个故事。这也许小小的有点语病,因为在事实上,我们好小说的动机,有时候不是源于有个故事,而是有一个或几个人。我们倘然遇到一个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为主而写一篇小说。不过,不论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人物,人与事总是分不开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没有人的事,和没有事的人。我们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问题倒似乎不在于人与事来到的先后,而在于怎样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换句话说,人与事都不过是我们的参考资料,须由我们调动运用之后才成为小说。比方说,我们今天听到了一个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个青年人。可是经我们考虑过后,我们觉得设若主人翁是个老年人,或者就能给这故事以更大的感动力;那么,我们就不妨替它改动一番。以此类推,我们可以任意改变故事或人物的一切。这就仿佛是说,那足以引起我们注意,以至想去写小说的故事或人物,不过是我们主要的参考材料。有了这点参考之后,我们须把毕生的经验都拿出来作为参考,千方百计的来使那主要的参考丰富起来,像培植一粒种子似的,我们要把水分、温度、阳光……都极细心的调处得适当,使他发芽,长叶开花。总而言之,我们须以艺术家自居,一切的资料是由我们支配的;我们要写的东西不是报告,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用我们整个的生命、生活写出来的,不是随便的给某事某物照了个四寸或八寸的相片。我们的责任是在创作:假借一件事或一个人所要传达的思想,所要发生的情感与情调,都由我们自己决定,自己执行,自己做到。我们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隶,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个故事,我们须亲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着忙着去写。旅行过了,我们就能发现它有许多不圆满的地方,须由我们补充。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其中有许多事情是我们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们要述说一个英雄,却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枪给难住。那就该赶紧去设法明白手枪,别无办法。一个小说家是人生经验的百货店,货越充实,生意才越兴旺。

旅行之后,看出哪里该添补,哪里该打听,我们还要再进一步,去认真的扮做故事中的人,设身处地的去想像每个人的一切。是的,我们所要写的也许是短短的一段事实。但是假若我们不能详知一切,我们要写的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动。在我们心中,已经替某人说过一千句话了,或者落笔时才能正确地用他的一句话代表出他来。有了极丰富的资料,深刻的认识,才能说到剪裁。我们知道十分,才能写出相当好的一分。小说是酒精,不是搀了水的酒。大至历史、民族、社会、文化,小至职业、相貌、习惯,都须想过,我们对一个人的描画才能简单而精确地写出,我们写的事必然是我们要写的人所能担负得起的,我们要写的人正是我们要写的事的必然的当事人。这样,我们的小说才能皮裹着肉,肉撑着皮,自然的相联,看不出虚构的痕迹。小说要完美如一朵鲜花,不要像二簧行头戏里的“富贵衣”。

对于说话、风景,也都是如此。小说中人物的话语要一方面负着故事发展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现——某个人遇到某种事必说某种活。这样,我们不必要什么惊奇的言语,而自然能动人。因为故事中的对话是本着我们自己的及我们对人的精密观察的,再加上我们对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像的结晶。我们替他说一句话,正像社会上某种人遇到某种事必然说的那一句。这样的一句话,有时候是极平凡的,而永远足动人的。

我们写风景也并不是专为了美,而是为加重故事的情调,风景是故事的衣装,正好似寡妇穿青衣,少女穿红裤,我们的风景要与故事人物相配备——使悲欢离合各得其动心的场所。小说中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须有它的存在的意义。一个迷信神鬼的人,听了一声鸦啼,便要不快。一个多感的人看见一片落叶,便要落泪。明乎此,我们才能随时随地的搜取材料,准备应用。当描写的时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义,小至一虫一蝶,随手拾来,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是对小说中故事、人物、风景等作个笼统的报告,以时间的限制不能分项详陈。设若有人间我,照你所讲,小说似乎很难写了?我要回答也许不是件极难的事,但是总不大容易吧!

选自《老舍全集》第16卷

对于上文,我有一点补充。

写微型小说的时候,就不可能和写普通小说那样,把很多自己想叙述的东西都完全用文字表达出来,这些东西一般都是隐藏在微型小说中的每一个语句中;写的时候应像古典诗词那样惜墨如金。

引用几句写好微型小说的名言:

以微知著,由近致远

格局虽小,巧于营构

寥寥几笔,神情毕肖

写作交流】关于长篇连载[转](恩,这对我们坛子可有用~)

关于长篇连载

小议玄幻小说的巧合,伏笔与合理性

巧合,伏笔和合理性,就这三项而言,任其中一项也足以洋洋洒洒写上一大篇,且各人观点不一,恐怕写出来的也千差万别,在此不过就个人的意见对其中的联系略加评论。篇幅所限,文之草草,也只谈得上小议而已。

最近也颇看了些玄幻小说,为了主角的快速强大,作者可谓各展所长,让各自的主人公奇遇连连。只是看得多了,总有些难以接受。缺少了伏笔的铺垫,巧合的频繁出现使得文章给人以突兀的感觉,且使得文章的合理性下降。虽然不可否认这也是一种写作风格,只是这种近似荒谬的成长,个人不是很能接受。喜爱这种写法的读者,可以就此关闭此文的阅读了。

在此先随便说上几个相当常见的关于巧合的例子吧。例子1:A被人追杀,眼看到了生死关头,最后一招出尽,闭目待死时,高人B从天而降,将A救下,将杀手赶走。例子2:A游荡中偏偏遇见高人B,B大呼A为奇才,坚持将A收为徒弟,A成为又一高人。例子3:A路遇一乞丐被打,救之,乞丐为高人B,从此B暗中帮助A度过难关。例子4:A逃难,走过一个地方,发现一队人行踪诡异,杀之,救一少女C,后来发现C为某公主。

个人意思并非指这些情景不应该出现,而是指在没有铺垫的情况下这样的出场总是太棱角分明了。从例子1说起:为什么高人总能在最后关头出现,主角总是有那样的好运气?将这个归结为巧合当然可以,不过假如能够缩小巧合的范围,使文章合理性增高似乎更好些。打个比方,如改1:先打下伏笔,伏笔1,某名人D举办生日庆典,其朋友遍布天下,纷纷往贺。伏笔2,传说高人B和名人D的关系也非浅。正题,主人公A被人追杀,听说了这些消息,偷偷逃往D所在城,因为其生日来往人等龙蛇混杂,更易于脱身,结果在通往D处的树林中被堵截。在追杀A过程中,B由于遥遥闻到血腥味(所以说高人不愧为高人),怕对朋友D不利,于是打算过去看看。在打斗过程中,其实B早到了,可是高人自有高人的行事原则,并不打算插手,直到看到A最后一刻使出了某密传绝学,使B确认了A的身份或引发了B强烈的好奇心,这才在最后一刻出手相救。单单从现象和结果上看,改1和例子1是一样的。可是通过伏笔和设定,改1虽然也有巧合,可是总比B忽然跳出,救人就走的巧合看起来要合理些。毕竟纯粹的巧合很难让人相信,巧合的存在也有其存在的基础,通过各方面因素的综合,才得以促使其产生。

再看例子2,原来高人都有随便收徒加在主角所在处找徒弟的习惯,且主人公需要是千年难遇的奇才,这种奇才用眼睛就能看出来或用一两句话就能体现出来。个人以为这样似乎合理性又差了些。继续打个比方,改2:设定1,高人B浪荡四海数十年,晚年想收个徒弟。设定2,高人B想找个合适人选,却由于其要求严格,虽四处寻找,却每每无法通过其考验。伏笔1,主角A所在地人杰地灵,出过不少人才。正题,主角A遇见高人B,高人B为A言谈或某天赋所吸引,暗叹多亏听说此处人杰地灵,果然没有白来。B也曾遇见天赋高者,但人总有缺陷,那些人总是在某项考验中无法通过。B暗中对A进行考验,A除了有天分外,在性格,人品等方面也均合B意(未必是性格好或人品好,看B的喜好了),加上几分运气,无意中竟然通过B刁难的考验。于是B大喜,死活要收A为徒。A在B调教下,终成又一高人……设定1可以在B首度为A吸引时写出,设定2可以在B对A的考验中写出。这样的线索伏笔布置,便促成了事件的发生,更易于让人接受些。

接着看例子3好了,高人难道总是躺在地上考验人的善心,而会去救人的也只有主角吗?假如好多人救过了高人,那高人岂不是要为了帮人而四处救火,同时拿个水晶球预测该去救谁了?改3:设定1,高人B由于朋友的背叛,伤心欲绝,从此不相信世间还有好人,酗酒度日。伏笔1,A虽面冷,但心肠好,每次见到乞丐,都会施舍。伏笔2,A脾气极为倔强。正题,A又一次遇见一个乞丐醉酒后无钱被打,上前欲救助。乞丐B不仅不领情,反而大骂A虚情假意,执意不要A救,说A救他就是为了让他欠A人情。打人的酒保冷笑,说此乞丐疯了,见人就骂。(在此便解释了为什么以前没人救他。)A牛脾气上来了,偏要救他,又不要他的人情。A,B纠缠不清,酒保拿钱离去。B问A想要的是什么,A嗤之以鼻。B不信A,从此紧跟A要还此人情,以免以后为A所要挟。A有难关偏偏不要B帮助,虽然过关总少不了B的少许提示。冷战长时间后,两人终惺惺相惜,默认对方为挚友。设定1随着B冰封心灵的慢慢解冻,从只言片语开始慢慢的交代其以往的心灵创伤。

最后是例子4,唉,现在公主真的是不值钱了,随便主角救个女的大多能发现这个女的有公主头衔。难道公主就这么多,让主角走在路上能随便一救一个?改4:正题:A在逃难,正准备往国跑,忽然听商人说国公主失踪,国内正在四处搜捕可疑人等,于是不敢深入,在国境边森林中游荡。F等劫持公主,正逃出国境,由于追捕严密,也选择了森林这条道路。F等发现A,怕其透露行踪,派人杀A,反被A杀。A知其必难以善罢甘休,索性先下手为强,斩杀F等后,却发现一少女C至于是否立即猜出其身份,就看A的性格而定了。

这里只不过是随便举的几个例子,实际上这样的例子还很多,而完善这种巧合的方法也很多。我这次这样写的目的,只不过是随我所想摆出个大概的情节框架。各人有各人的写法与设定,我也无意干涉作者的写作风格,只是现在发现很多作者为了赶情节,写起作品来如同记流水帐,完全看不出有什么设定,伏笔。一个人物的出场,一个事件的发生,都几乎是独立的,缺乏必要的因果关系。作者想到什么写什么,写到那算那。这种做法,虽然对于网络贴文聊博一笑的作品算不得什么,但假如真想写出一部值得推敲的作品来,显然是行不通的。如何写作,就要看本身作者想写的作品是什么样的了。

本人虽然算不上写手,以前也小写过些文,因此深深明白,通常一个很简单的构思,想要完美的表达出来,没有一定数量的文字是很难的。这也是困扰很多作者的问题:自己的构思很宏伟,可是发现写来写去才只写了如此一点,作品的完结似乎遥遥无期不说,连进入自己想要描述的正题都显得那样困难。个人的意见是,不要急。建议首先写写短篇,练练笔。然后,有了对于情节架构的把握,再开始构思长篇。开始写长篇前,应该要有个打长期抗战的思想准备。既然开始写了,就不要急,一点点写好总比以后回头来重写舒服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