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周瑾瑜也兴奋之极,抱着周不渝在农庄各个角落转悠,遇着人就将自己的儿子介绍给他们,得了一两句祝福,就立即掏出红包发过去,李志和在他身边提着一个包,里面满满的都是百元大钞装好的红包,这是在昨日夜里就拜托他去弄得。
一直到天色黑了回了农庄,周瑾瑜还有些遗憾道:“可惜了,若是起的早一些这些红包就都发出去了,要不回去吃饭的时候,给那些庄里人再发一遍?”
李志和无语的笑道:“我怎么感觉你就那么像地主老财呢?是钱多烧的吗?要是实在发不完,你就直接给我好了!”周瑾瑜对他翻了个白眼,直接无视他的调侃,抱着周不渝往庄里走去,固然周不渝说了好多次要下来自己走,但是周瑾瑜都不肯,只说自己在他小时候都没有抱过,如今有了机会自然要弥补回来,三天内都不许他走路,哪怕是上厕所,他也要抱着,李志和知道他是想用这种方式来体会林玲的辛苦,来表达对林玲母子的歉意,便也没有说话。
黑狗肉可真的是对了李志和的胃口,他大块朵颐之际与庄里人推杯换盏,这家伙在官场时候就没少过应酬,平时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还经常自斟自饮,十足的是个酒鬼,但是比起老彼得不同的是,李志和也不知是什么构造的,居然酒量惊人,号称千杯不醉,而且越是烈酒他就越来劲,喝的也就越多,很快就与性子耿直的庄里人打成了一片,只是半个晚上的功夫,就将庄里的师傅们全部撂倒,包括吴生在内,都没有人能站起来说句清楚话,李志和依然理智清晰的留住周瑾瑜要再来几杯。
周瑾瑜吩咐各自师傅的内人将人带走,又趁着李志和的酒醒再续了几杯,实在是周不渝躺在他怀里都睡着了,李志和这才作罢,临睡前,李志和一拍周瑾瑜的肩头道:“痛快啊!痛快!这种日子才是我李志和最喜欢的日子,让那些勾心斗角见鬼去吧,每天都能喝的这么痛快便是什么烦恼也没用了。”
周瑾瑜笑道:“李大哥以前可是刑侦队长,怎么连喝杯酒都不如意吗?”
李志和摇头道:“能让我李志和瞧得上眼坐在一起喝酒的没有几人,以前是身份敏感,更加不敢喝的放肆,如今这庄子里都是诚心诚意的感谢我的,是愿意和李某人做个酒友的,没有任何其他意思再其中,这酒自然也就喝的痛快了,周老弟,我告诉你,喝酒其实并不是目的,那只是一个过程,重要的是,在这酒中能够感受人心,你会有温暖的感觉……嘿嘿!西洋人的东西你是会不少,但是中国酒文化的博大精深你还是得多历练啊!就你这小酒量……啧啧啧,别说我瞧不起你,十个周瑾瑜捆在一块儿我也不待见!”
“我服了!我服了还不成吗?能让我周瑾瑜说个‘服’字的人,也没有几个,李大哥算得上是个人物!不知李大哥今后有什么打算?可愿意留在我身边?只是你也看到了,我现在就是这个情况,没什么事业可言,顶多就是个乡下老财,怕是耽误了李大哥的宏图大志。”周瑾瑜道。
李志和看了看周不渝道:“我既然把不渝带来了,就一定会看着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你就算想赶走我,我也不会走的,他若是留在你身边,我就给你做个私人保镖吧,反正寸步不离的保护你们的安全。”
见李志和说的如此真诚,周瑾瑜心下万分的感动道:“李大哥……谢谢你!我知道我本没资格说这句话,就算是我替小玲儿说的吧,改日有机会,一定和她一起陪你喝个痛快。”
李志和拍了拍头,他今晚喝了就算没有十斤也有八斤,都是农家自酿的米酒,后劲特别大,先几分钟还能保持清醒,这个时候却是有点上头了,他扶着门框往里走道:“那你得多练练,别把什么压力都扔在小玲儿的肩上,明日不是还要陪不渝去买东西吗?睡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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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和这个人物角色在此就定型了,是周不渝寸步不离的保镖,当然周不渝跟在周瑾瑜身边,自然也就成了周瑾瑜的保镖,总算有了第一个‘小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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