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149章 黄雀背后是狼群(2 / 3)

在刚刚走过的砾石戈壁中,众人见识了“声若牛吼”的狂风。这种狂风一刮起来,声势大的吓人,斜坡上的石头都被风吹的滚落下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飞沙走石”?

砾石戈壁的风虽然吓人,并没有什么真正的危险。一旦走进沙漠,干热的风沙时时刻刻都在带走身上的水分,那才是最致命的。大漠中的风沙虽然没有砾石戈壁风口处那么吓人,但是对于人体的伤害要厉害的多。

在砾石戈壁和沙漠的接壤地带,众人取得了第一次补给。

有几头瘦小的好像狐子一样的野狼盯上了这一群人,这种地方的野狼体型不大,毛色很浅,远远比不上山里的那种,于其说是狼,还不如说是狐子更加贴切。显然这些畜生也饿的发了疯,明明知道无法对付这么多人,还是很顽强的缀行了大半天,分明是想找个机会择落单之人下口袭击,好一饱口腹!

武家营出来的亲卫,打仗或许很一般,但要是说起捕猎野兽,绝对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发觉有狼缀行之后,耍了个小小的手段,诱惑野狼发动袭击,然后在屁股后头夹击……

这些人个个都是全副武装,又是经验丰富,就算遇到相当规模的草原狼群,也可以支撑一而二。荒漠中的狼群无法形成草原狼群那样的超大规模,有七八头就算不少了,自然无法于二十多个全副武装的猎人叫阵。

很轻易的收获了六头大一点的野狼,就地剥皮剔骨,按照林三洪的吩咐找好了大堆大堆的枯蓬,点起篝火烧烤狼肉。

自从亡命奔逃以来,这是个最惬意也最舒适的夜晚,吃着味道不怎么样的野味儿,围着篝火取暖,体力得到极大补充之后的猎人们有说有笑,仿佛又回到了湖广之地的深山老林,正在享受一顿难得的大餐!

能够狩猎得到狼肉,这就是运气,好运气不可能总是身边,在这样的砾石戈壁,或许还能通过打猎得到一点食物,若是进了广阔无垠的大沙漠,就很难遇到这样的机会了,必须在进入沙漠腹地之前做好准备:“把肉都清理干净,烧熟了带在身上。”

“还有几囊水?”

众人纷纷清理水囊,拢共整理出六个满的水囊,省着一点用的话,可以坚持几天了:“水由专人保管,非有必要就不要多喝了!”

若说行军布阵,老郭是行家里手,说起蹿闪跃涧,这些猎户出身的亲卫都是高手,但是他们的见识不够,无法理解沙漠这种陌生的环境所可能带来的致命危险。在沙漠里,水比任何财富都要宝贵!

人们还在休息,林三洪脑子却开始翻腾起来。

眼看着就走完了砾石戈壁,满身就要进入黄沙漫天的大漠了。二十几个人,只有少量的饮水和食物,没有大队的后勤和充足的给养,即便眼前的这个沙漠不是闻名世界的撒哈拉,也要做出充分的心理准备。

仔细想想,这一带的沙漠应该是东西走向,要是横穿的话,估计得走两三千里的路程,且不说大漠中隐藏的种种危险无处不在,就算是一路顺风,这么点微薄的饮水也不足以支撑所有人走出大漠,再往西直走的话,就是自家找死了!

往北,往北偏西的方向,既可以避开蒙古大队人马,又不至于迷失道路,至于能走到什么地方去,先不在考虑之中,只要出了大漠,不管是什么地方都比这里要好的多!

休息够了之后,众人在林三洪的带领下转过方向,朝着北极星一路而来!

“咱们一定要在夜间赶出更多的路程,等日头出来了在休息!”

大漠白天的气温太高,干热风轻易就能带走身体的水分,在烈日下赶路的话,不出几天,沙漠之中就会多出二十多具干尸,而且很快就会被风沙掩盖的无影无踪,永远也没有知道他们是谁了!

在浩瀚无垠的沙漠中,脚下踩着松软的细沙,一小队人顶着刺骨的北风缓慢前进。

沙漠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热的能晒死牛,一到了晚上,就又冷的能冻死狗。虽然还不到寒冬腊月,可一到晚上,气温就会降的很低。

好在众人体格健壮,也不大在乎很低的温度,在林三洪的带领下匆匆前行……

等到东方现出鱼肚白的时候,整个大漠就好像转了性,气温迅速攀升。晚上留下来的那点寒气根本就无法抵挡渐渐泼洒下来的日光。还没有来的凝结的水汽被晒的蒸腾起来,仿佛雾气一般笼罩在地面上。

大漠中的降雨很少,甚至是几年也没有一次,这里的生灵就是依靠晚上遗留下来的这点雾气顽强的生存着……

过不了一顿饭的功夫,日头就升起来了。

大漠中的日头仿佛比北地的日头要强悍的多,一冒出来就洒下滚烫的光芒,顷刻之间就出了一身汗,却没有那种黏黏糊糊的感觉,仿佛身上的水汽在一瞬间就被蒸发走了……

找个背风的沙丘阴面,把松软的黄沙刨开一个大坑,用手里的武器支架起几件衣裳,建造成一个简易的“遮阳棚”,防止被阳光直接晒到。按照林三洪的命令,一伙人都挤在这个沙坑里准备休息。

等到太阳升起来有竹竿子那么高的时候,温度已经让人无法忍耐,尤其是这么多人挤在一起,脑袋上还顶着“遮阳棚”,空气无法流动,闷热的感觉让人抓狂。就是坐着不动,也感觉热的难受,偏偏身上的汗水也散不出去……

等到日头升起来有两房檐子的高的时候,众人终于明白了林三洪这么做的用处!

这个时候的大漠完全就是一座大熔炉,细细的黄沙被阳关折射成了金黄眼色,眼睛都看的花了。因为地面上蒸腾的热气让视线有点扭曲,稍微远一点的景物都看不清楚。

如果刚才还仅仅是热的话,现在已经是融金炼石炙热无比了!众人虽然被考的很烦躁,可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躲进沙坑,至少保持了身体周围的一层潮气不被立刻晒干。如果被这么凶猛的阳光直接照射,除非是不停的喝水,否则用不了多少时辰,就得被直接晒成“人肉干儿”……

林三洪有这方面的基本常识,在这种情况下,就是不停的喝水也不管用,喝的水多出的汗更多,汗腺一旦超出负荷或者被晒伤,就可以在昏迷中等候死神的降临了!

习惯于在山水丛林中生活的猎户们从来也没有见过这么毒辣的日头,饶有兴致的观看着。躲在阴面背风处都热成这个样子,沙丘向阳的一面还不得烫死人?

“尽量少说话,不管多热也要在一起休息,大家睡觉吧。实在热的受不了了,再喝一点水!”

老郭大半辈子都在跟着军队南征北战东挡西杀,自认也是走南闯北见识广博之人了,可也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极端的沙漠环境,对于林三洪更加佩服了,拍了拍身边的郭四妹说道:“我的儿,看到了没有?这就叫见识。要不是东家有见识,也想不出昼伏夜行的法子,更想不到挖坑遮阳这样是法子。这些法子虽然都是小手段,可都很管用,好好学着吧。男子汉大丈夫,这一辈子说不准就会遇到什么样的凶险,多学点东西不吃亏!刚才走路的时候,黄沙中掩埋的那些白骨你也看到了,要不是有东家的这点见识,咱们也得变成骨头给沙子埋起来……”

“是!”

林三洪只有苦笑。

在这素有魔鬼属地的大漠之中,什么样的危险都有可能发生,稍微有一点失误就可能引起灾难性的后果,仅仅凭借一点点见识,根本就无法扭转大局,在很多时候,运气这个东西比见识和经验更有实际效果。

在历史记载中,就在这个时期,西边一个最善于在沙漠生存的民族,为了抵抗入侵者而深入大漠想要迂回到敌人的后方。他们装备了最适合在沙漠使用的工具,配备无数有丰富沙漠生存经验的向导,好有当时世界上最为精准的沙漠地图,仅仅因为沿途的两个取水点干涸了,这次奇袭计划就彻底破产。一万六千多军队,四千多头骆驼还有无数战马,全部被沙漠吞噬,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了一个国家的灭亡!

如果说见识的话,林三洪绝对无法和那些在大漠边缘生存的民族相提并论,连他们都不敢轻易进入大漠,何况其他?

是生存还是死亡,并不完全取决与个人的努力,有时候运气真的很重要。

譬如这一次,林三洪不敢保证往北走就一定正确,就算是大方向上没有什么失误,同样无法保证就一定可以走出大漠。大漠如此广阔,天知道还有多少路程需要走完。也能尽人事安天命的一路走下去,至于最后结果,就只能交给运气这个不靠谱的家伙了。

“大家尽量睡觉吧,要不然一会到了最热的时候,恐怕想睡也睡不着了!”

众人无不骇然!

温度已经高的可怕,居然还不到最热的时候。现在的日头连鸡蛋都可以晒熟了,到了最热的时候,还不得把石头都晒化了?

大漠中的极端气温一般不会在上午出现,而是在午后,当太阳稍微偏西一点的那个时刻,炙烤的威力达到顶峰,任何生灵都不敢顶着太阳的威势出来活动,那才是真正的“死亡之海”!

沙漠的恐怖,不管说多少次,都不如亲身体验一边更加真切。经过今天的磨难之后,这些人应该会认识到沙漠生存的艰难和基本原则了。

“你们还穿着铁环甲?”当林三洪发现的时候,立刻就惊的大叫起来。

铁环甲的造价极其高昂,在所有的甲胄属于比较轻便的那一种,这是在扬州的时候那些盐商送的“礼物”。如此精致的铠甲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笔值得珍惜的财富,平常的时候,这些亲卫都穿在里头,外面罩着普通样式的布衣。因为铁环甲轻巧的很,不刻意注意的话,不大容易看的出来。